ICCSZ訊 據(jù)華爾街日報稱,Sprint公司已向Charter Communications Inc.發(fā)出合并提議,該交易或締造一家媒體和通訊業(yè)巨頭,并進一步顛覆業(yè)已面臨巨變的這兩大行業(yè)。
自5月末開始,Charter和Comcast一直在與Sprint就可能的交易事宜進行排他性談判,其中涉及讓這兩家有線電視公司在各自品牌下轉售無線網(wǎng)絡服務。據(jù)知情人士稱,盡管排他性談判窗口已在本周關閉,但Sprint董事長孫正義仍在繼續(xù)追求與Charter進行一樁更大規(guī)模的交易,即將兩家公司全面合并。
知情人士稱,這一復雜提議計劃建立一個新的公開上市公司,將Sprint和Charter合并在一起,并由日本的軟銀集團控制。同樣由孫正義擔任董事長的軟銀集團也控制著Sprint。
Charter最終能否同意此類交易現(xiàn)在還完全是個未知數(shù),完成這樣的交易也具有相當高的難度。
如果孫正義最終獲得成功,那么這個交易的規(guī)模將是巨大的:Sprint市值達到330億美元,同時還擁有與市值規(guī)模相近的凈債務;而Charter在去年收購時代華納有線(Time Warner Cable Inc., TWC)之后,市值達到將近1,000億美元,同時擁有逾600億美元凈債務。
在轉讓談判開始之前,Sprint一直在就與競爭對手T-Mobile US Inc. (TMUS)就可能的合并交易進行磋商。知情人士稱,這一努力可能隨著Sprint和Charter的談判而重啟。一位知情人士稱,即便Sprint和Charter最終確實達成合并或者轉讓交易,也不排除合并后的新公司之后再與T-Mobile進行合并。
《華爾街日報》此前曾報道,孫正義近期曾尋求讓億萬富翁投資者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Berkshire Hathaway Inc., BRKA)對Sprint投資逾100億美元。盡管目前并不清楚該計劃進展如何,但一位知情人士稱,孫正義若想讓現(xiàn)在的Charter交易提議獲得成功,那么就需要先斬獲這樣的投資,如果不是來自巴菲特也得是其他投資人。
按用戶數(shù)量計,Charter和Comcast是美國最大的兩家有線電視公司,雙方在5月份結成合作關系,并規(guī)定一年內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未獲對方許可或參與的情況下進行無線業(yè)務交易。因此,若要與Sprint進行合并,Charter還需要獲得Comcast的同意。
而上述所有這些談判的大背景在于,隨著智能手機變得越來越重要,消費者在上網(wǎng)和觀看視頻時對有線電視和無線網(wǎng)絡的依賴趨于平衡,有線電視和無線網(wǎng)絡兩大行業(yè)呈現(xiàn)融合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