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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會抽中大獎遭解雇”也需反思職場“潛規(guī)則”

摘要:年會抽獎你中了嗎?上周,在深圳龍崗區(qū)龍東社區(qū)一家企業(yè)工作的吳先生雖然抽中了一等獎———一臺平板電腦,但是卻沒有拿到。公司回應稱,由于吳先生不愿喝酒,不遵守游戲規(guī)則,主動放棄了獎項。更糟的是,因為抽獎的事吳先生和單位鬧翻,遭解雇。
  年會抽中大獎,原本是件喜事,然而,不曾想,中獎者最終不僅丟了大獎,甚至連飯碗也丟了。原本的幸運居然成了霉運,過山車般的遭遇,命運如此弄人,的確讓人難以消受。不過,假如認為“抽中大獎遭解雇”僅僅是個人運氣不好,甚至因此被歸咎于當事人的人品或是酒品有問題,卻也并非事實。

  的確,按照公司抽獎規(guī)則,抽中獎后要喝酒,酒是啤酒,酒杯就是飯桌上喝茶水的杯子。三等獎喝5杯,二等獎喝7杯,一等獎喝11杯。而吳先生幸運地抽中了一等獎后,卻喝了9杯之后就喝不下去了。乍一看來,既然是吳先生沒有遵守抽獎規(guī)則在先,被老板剝奪獎品,要說也只能怪自己酒量不佳。沒有金剛鉆,別攬瓷器活,沒有酒量,看來也只能無緣大獎。不過,這樣的喝酒領獎規(guī)則,盡管在當下的職場以及年會上相當普遍,但普遍的事情其實未必就是正常,甚至本身就并不合理。當抽獎被要求灌酒,這樣的規(guī)則設計,其實已然構成了對中獎者人身權利的侵犯。畢竟,喝還是不喝,當事人完全有權決定,因酒而剝奪中獎權,更是涉嫌霸王規(guī)則。

  此外,中了大獎沒領上不說,又遭領導解雇。急轉而下的運氣,與其說是因為試用期表現不好,跟別的員工吵架,毋寧說同樣緣于背后的職場潛規(guī)則。所謂表現不好,毋寧說是吳先生不太原意去遵守職場潛規(guī)則,既然平日里又并不被老板賞識,喝酒沒能給領導留足面子,此番以滋事為由遭解雇,顯然也有“穿小鞋”的成分在。

  某種程度上,從幸運到背運的急轉直下,其別后的職場“潛規(guī)則”恐怕更值得反思,否則的話,誰也不能保證,同樣的“潛規(guī)則”會不會哪天落到自己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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