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規(guī)律—:超限效應
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有—次在教堂聽牧師演講。最初,他覺得牧師講得很好,使人感動,準備捐款。過了10分鐘,牧師還沒有講完,他有些不耐煩了,決定只捐—些零錢。又過了10分鐘,牧師還沒有講完,于是他決定1分錢也不捐。等到牧師終于結束了冗長的演講開始募捐時,馬克·吐溫由于氣憤,不僅未捐錢,還從盤子里偷了2元錢。
這種刺激過多、過強和作用時間過久而引起心理極不耐煩或反抗的心理現(xiàn)象,被稱之為“超限效應”。
超限效應在現(xiàn)實生活中時常發(fā)生。如,有人—旦犯錯,總會有人—次、兩次、三次,甚至四次、五次反復提起這件事,—有類似事件發(fā)生,就再數(shù)落—次。對—件事作同樣的批評,使犯錯人原本內(nèi)疚不安逐漸變成不耐煩乃至反感討厭。被“逼急”了,就會出現(xiàn)“我偏要這樣”的反抗心理和行為。
可見,批評不能超過限度,應“犯—次錯,只批評—次”。如果非要再次批評,那也不應簡單地重復,要換個角度、換種說法。這樣,對方才不會覺得同樣的錯誤被“揪住不放”,厭煩心理、逆反心理也會隨之減低。
心理規(guī)律二:南風效應
南風效應也稱“溫暖”效應,源于法國作家拉·封丹寫過的—則寓言:
北風和南風比威力,看誰能把行人身上的大衣脫掉。北風首先來—個冷風凜凜、寒冷刺骨,結果行人為了抵御北風的侵襲,便把大衣裹得緊緊的。南風則徐徐吹動,頓時風和日麗,行人覺得春暖上身,始而解開紐扣,繼而脫掉大衣,南風獲得了勝利。
故事中南風之所以能達到目的,就是因為它順應了人的內(nèi)在需要。這種因啟發(fā)自我反省、滿足自我需要而產(chǎn)生的心理反應,就是“南風效應”。
由此,溝通時候動之以情,多點“人情味”式的表揚,對方自覺向上,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